找医师

微信扫一扫

扫一扫关注

河南公示医疗机构申报药品增补挂网材料通知

   2022-11-18 10100
导读

 各医疗机构,药品生产经营企业:按照省医保局有关我省药品增补挂网工作要求,我中心对通过医疗机构申报的药品增补挂网材料进行了初步核验,现将核验通过的信息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专家会议进行

 各医疗机构,药品生产经营企业:
 
按照省医保局有关我省药品增补挂网工作要求,我中心对通过医疗机构申报的药品增补挂网材料进行了初步核验,现将核验通过的信息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专家会议进行论证。
 
一、公示时间:2022年11月15日-11月21日
 
二、公示期间,请各申报医疗机构认真核对公示信息,核实是否为本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,严格经药物经济学和循证医学评价后提交的申请。经核实与事实不符的申请,医疗机构可申请撤回或提出异议,相关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,注明联系人、工作部门、联系电话,将材料发送至邮箱hnggzysjfh@163.com。
 
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,将质疑材料(注明“企业质疑”)发送至邮箱hnggzysjfh@163.com。
 
三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医疗机构提供材料时,要如实提供全国三省最低价。对所提供资质材料和价格信息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。提供虚假材料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,严格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处理。
 
四、请医疗机构优化相关药品采购流程,规范采购账号管理,认真、规范填写《医疗机构增补挂网药品申请表》,防止协助医药企业违规申报挂网材料。未按要求执行的,将报省医保局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行政约谈。
 
五、旧版平台即将关闭,即日起,请医疗机构通过新版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办理增补挂网业务。
 
 
(文/小编)
 
反对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
0相关评论
免责声明
• 
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,作者: 小编。欢迎转载,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:https://www.zhaoyishi.net/news/show-1644.html 。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,请读者仅做参考,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、触犯法律的内容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,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,请及时联系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