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发生以来,海南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遵循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开展严惩疫情防控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,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处罚打击力度。
近日,为震慑违法违规行为,海南省药监局公布3起典型案例。
案例一 白沙百广堂药业大药房未按规定贮存医疗器械案
白沙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白沙百广堂药业大药房检查时,现场发现当事人医疗器械陈列区摆放“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抗原检测试剂盒(2盒)未按照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储存(超温储存)。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之规定,白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当事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二 文昌蓬莱某杂货店未取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经营药品案
文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文昌蓬莱某杂货店检查时,现场在店内纸箱中发现感冒灵颗粒、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18种药品133个独立完整包装药品。当事人无法提供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也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供货商资质证明、进货票据等证明材料。目前,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上述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查处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案例三 文昌某药店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案
文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文昌某药店进行检查时,现场发现当事人购进红霉素肠溶片(属于“四类”药品)10盒,处方药陈列区摆放2盒,售出的药品无法提供处方单、执业药师审核记录及上传疫情防控系统记录。目前,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立案查处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海南省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,发现不按规定销售止咳、退热、抗病毒、抗生素等“四类”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,销售不合格医用口罩、防护服、额温计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医疗器械等有关疫情防控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,请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,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从重查处,决不姑息。
同类
三家药企因垄断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被处罚共计3.25亿
5月5日晚,仙琚制药(002332.SZ)在深交所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4月30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处罚决定认定,仙琚制药与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、固定地塞米松磷
0评论2025-05-1387
国家药监局关于10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
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,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,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佰束氨基酸去屑洗发乳等1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,检出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(2015年版)》中规定的禁用原料(见附件)
0评论2025-05-1367
3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,涉及樊文花、田七等企业
国家药监局21日发布通告,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,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,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北芙美白沐浴露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此次通报涉及精华霜、面膜、牙膏
0评论2025-05-1369
国家药监局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
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,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,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北芙美白沐浴露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(见附件)。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化
0评论2025-05-1372
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
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,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,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妙龄妍亮喵喵亮肤面膜等1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,检出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(2015年版)》中规定的禁用原料(见附件)。
0评论2025-05-1398